建筑安全事故知识,你知多少?
导读:近几年来施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许多工友们的性命岌岌可危。那到底什么样的安全事故才称之为建筑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又分为几类?建筑安全事故出现以后该谁负责,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负责的话赔偿又是什么个情况?这些问题越来越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今天就和小编一起去将这些谜团探讨和解决吧!
建筑安全事故顾名思义就是方发生在建筑工地上的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有些是认为造成的而大部分则是非人为造成的。
建筑安全事故根据省级以上文件的指示,分为四类。分别是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类型为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死亡人数,或者10到50人之间的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直接的安全事故属于较大安全事故;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重伤人数在50到100之间,更或者损失金额在5000万1亿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属于第三类安全事故也就是重大安全事故;
4、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财产金额损失高达一亿元的安全事故是特大安全事故。
不管是发生哪类安全事故,在事故方发生的一小时以内,施工方也就是施工的总负责人必须将事情如是并报给县级以上单位进行安全事故紧急处理,对于县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单位必须派人向上一级别进行汇报并提出解决措施,事故通报时间加起来应该在两个小时以内。
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位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施工人员缺乏安全安全教育理念。2、监管单位未履行相应的职责。由于监管部门的不严格才有机会使施工部门弄虚作假。材料准备等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或者根本就是质量不够的施工材料。3、没有制定应急补救措施。在事故发生时未能第一时间解救,导致伤亡人数过多,财产损失更大。
结语:生命是可贵的,每个人都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应该爱惜别人的身体。很多施工的负责人就是不明白这一点不爱惜自己及员工的性命,不把她当回事滥用施工材料才导致这些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国家也要把法律法规制定的更加严苛,更加要人去遵守和实施。落实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的要求和从事监管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