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之6加工制作
6 、加工制作
6.1一般规定
6.1.1 铝合金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6.1.2 铝合金型材牌号、截面尺寸、五金件、插接件应符合门窗设计要求。
6.1.3 门窗开启扇玻璃装配宜在工厂内完成,固定部位玻璃可在现场装配。
6.1.4 加工铝合金门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测盒校正。
6.2 铝合金门窗构件加工
6.2.1 铝合金门窗构件加工精度除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件直角截料时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为±0.5mm,杆件斜角截料时端头角度允许偏差应小于-15ˊ;
2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毛刺应小于0.2mm;
3 构件上孔位加工应采用钻膜、多轴钻或画线样板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应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应为±0.5mm,累计偏差应为±1.0mm;
4 铆钉用通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铆钉用通孔》GB/T152.1规定;
5 螺钉沉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沉头用沉孔》GB/T152.2规定;
6.2.2 铝合金门窗构件的槽口(图6.2.2-1)、豁口(图6.2.2-2)、榫头(图6.2.2-3)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构件槽口、豁口、榫头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abc
槽口、豁口允许偏差值+0.5
0.0+0.5
0.0
±0.5
榫头允许偏差0.0
-0.50.0
-0.5
±0.5
6.3 玻璃组装
6.3.1 玻璃支撑块、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支撑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以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支承快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6.3.2 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6.3.3 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续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起均匀,无凸起。
6.3.4 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6.3.5 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6.4 铝合金门窗组装
6.4.1 铝合金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1的规定。
表6.4.1 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尺寸范围允许偏差
门窗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尺寸L
2000≤L
L≥3500±2.5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对边尺寸差L
0.0
2000≤L
0.0
L≥3500+4.0
0.0
门窗框、扇搭接宽度—±2.0±1.0
型材框、扇杆件接缝表面高低差相同截面型材±0.3
不同截面型材±0.5
型材框、扇杆件装配间隙—±0.3
0.0
6.4.2 铝合金构件连接应牢固,紧固件不应直接固定在隔热材料上。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啮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不宜用自攻螺钉或铝抽芯铆钉固定。
6.4.3 构件间的接缝应做密封处理。
6.4.4 开启五金件位置安装应准确,牢固可靠,装配后应动作灵活。多锁点和锁座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mm。
6.4.5 铝合金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均匀,密封条、毛条压合均匀;扇装配后启闭灵活,无卡滞、噪音,启闭力应小于50N(无启闭装置)。
6.4.6 平开窗开启跟限位装置安装应正确,开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4.7 窗纱位置安装应正确,不应阻碍门窗的正常开启。